2015年11月23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据了解,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届满进行的重
新认定。公司曾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年初,即对此项工作做了周密部署,成立了由项目认证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副总经理张贤康、杨永安和总工程师黄剑对申报工作进行督导。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小组对公司近三年科技创新活动、研发费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材料进行系统梳理。近三年,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高新技术收入占收入总额等关键指标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和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指标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并通过相关专项审计。同时,工作小组历时五个月,编制了上、中、下3册900余页的申报资料,并于7月30日前完成了“国网”和“省网”两个系统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通过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公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不仅可以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此次认定是对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坚持走高新技术发展道路的有力肯定。